汉心:自以为是的新媒体时代
施特劳斯说,真正的哲人思考普遍性的问题,这样的人能为不同的政体提供建言。因为在最高层面上,哲人的知识“可以通用”。政治哲人不仅是立法导师,他自己也可以是立法者——柏拉图笔下的雅典异乡人和18世纪的卢梭,都是这类立法者。一旦成为实际的立法者,哲人们“首先会优先关注自己所属的那个共同体的立法”。
在新媒体时代,社交语言和文化观念多没有哲学范畴,也不成系统,属于即时性、碎片化拼接而且呈部落化小众倾向。其特点是只针对个人好恶,支持者和反对者都是凭着感觉随机结盟,进出自由,谁也控制不了谁,使得任何社会关系都无法形成持续稳定的结构。这比之于过去追究真相,尊重实事更能分散人心,离间公民组团意愿,其功能在于消解政治动机和社会共识,这不仅有利于拆解国家管控屏障,也方便国际资本通过数据和算法分化阶级,收割散户。
与此相应,现代人的观念认同和价值偏好也不受个人专断,而是谁能说、敢说,谁持奇谈怪论露脸多。其衍生的意识形态是思想自由和精神独立,是假定世界既好不了,也不致太坏,故一般人都能容忍乃至纵容离经叛道,同意观念分叉,意见不一。根据核聚变原理:压力引发核反应,同样,从社会控制论可知,放任批判虽不利于内部团结抗压,从而号召国家和组织有“的”放矢,但却能借此消化“痛苦和恶感”,增强民众身心耐受韧性,降低权力系统“熵增”风险,从而为资本市场开疆拓,消除警惕和敌意。
咨诸过去,如果社会冲突仅限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或因政策照应不周,引发分配不公而惹事生非,则只需用财政安抚,给好处即可分化瓦解,但在衣食足而胡思乱想的当下,人们更多是基于立场、观念不同而被众多“主义”所劫持。一般情况下,如仅止于游街示众要实惠倒也无妨,要是诉诸路线斗争而想做“通天教主”,为世界立法,则几乎都会陷入“唯心主义”而残酷无情,六亲不认!因此,举凡基于政治立场和信仰等,超越性精神指引而失志不渝,一干到底,则几乎所有的谈判和妥协都很难凑效,也不可能通过服软和示好就能达成共识,结果多半还是沿用老例:确定目标,排除异己,最不济就是用拳头整肃,降服对手!
还好,在观念系统分崩离析,一切都可以穿越戏说、波普化的新时代,“自以为是”已无伤大雅而且看上去都有正当性,许多人会因“脱魅”而心花怒放,但吊诡的是从此消解了人的崇高感,将所有严肃的问题犬儒化、娱乐化。正如传播学者波茨曼所说:“奥威尔担心的是我们憎恨的东西毁掉我们,赫胥黎担心的则是我们热爱的东西坑了自己”。
尤其是当下,新媒体,社交部落化裂解衍生的无主题,无中心争论,使得几乎所有的淑世理想都鲜有人响应,也不知道谁反对谁而被风化为一地鸡毛。缘乎此,人们失去的就不仅是严肃的意义和真理探讨,还可能将所有的问题拆解为一系列技术修辞,异化为饭局扯谈,这既遮蔽了深究事理的热情和冲动,也消解的历史和现实的宏大叙事和责任担当。
经验表明,世界或许真不是一个给定了的事实,也不是可以把控的客观对象,而是多变量演化和实践生成的社会场境。神说“日光之下无新事”,老问题依然存在,新问题层出不穷,世界可能有确定的未来?有关于美好社会如期而至的知识系统和顶层设计?任何历史主体都是其组成部份,它排斥一切脱离群众经验的观念造作,凡事都有因果,善恶是非自有公论。
这意味着任何知识或信息,都只有在特定框架之中被理解,被实践而有所扬弃才能与时俱进,有所作为。所谓“普世价值”已然作别西天的云彩,随风消散!在人人自以为是的时代,谁都可以想入非非,但倘能达成孔子金句:“己欲达则达人,己所不欲,则勿施于人”,虽断不了小打小闹的立场纷争和法理扯皮,但兴师动众围追堵截,搞颠覆则只能留于想法而非作法。
(责任编辑:和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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