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敏康:港版国安法谱写“一国两制”新篇章
文/ 顾敏康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江智汇秘书长
在六月的最后一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以162票全票通过了《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安法”),《国安法》会通过《基本法》附件三于6月30日11时公布实施。《国安法》在香港实施,标志着“一国两制”迈向新里程,开启“一国两制”新篇章。
《国安法》在香港实施,标志着“一国两制”迈向新里程,开启“一国两制”新篇章。
《国安法》在香港实施,意味着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更具实质内容,真正理清“一国”与“两制”关系。众所周知,“一国两制”方针首先在香港实施,属于新生事物。回归23年来,在香港如此复杂的环境中如何精准把握“一国”与“高度自治”的关系固然需要时间探索。从注重“两制”、“井水不犯河水”,到行使全面管治权,这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一方面,英国政客知道大势已去,所以离开前夕在香港诸多领域埋了“地雷”,稍不小心,就会引发危机。另一方面,反对派将中央政府的宽容当成软弱,不断挑战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和争夺香港管治权。从2003年的反23条大游行、到反国民教育、“占领中环”、旺角暴乱,到持续一年多的反修例暴乱和恐怖活动,反中乱港者在外国和境外势力的支持下,步步紧逼。时至今日,反中乱港者把持教育界和灌输“仇中”、“反中”思想,导致一代年轻人缺乏国家观念,更不要说爱国了。
《国安法》第10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这是对特区政府规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国安法》有利港人中的中国居民树立国家观念,也有利于港人中的外籍居民尊重国家安全利益。国安法为开启国民教育打下扎实基础。国家观念也好,尊重中国主权也好,都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没有这种观念或尊重,就非常容易跨越红线,侵犯国家利益和违反《国安法》。香港居民必须明白:只有在尊重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充分享受《基本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特区政府应立即行动,认真推动《国安法》教育、《基本法》教育和法治教育,将这方面的教育纳入香港教育课程之中,统一编写教材和培训师资,重建学生正确的国家观和法治观。
确立全面管治权和行政主导权
2014年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明确指出“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对此,反中乱港者没有当回事;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但是,反对派仍然自以为是,继续发动破坏香港、挑战“一国”底线的暴乱。现在,中央政府通过《国安法》正式出手,不仅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恢复香港社会秩序,也是真正落实全面管治权。这是中央政府应有的责任,也是对全国人民负责的态度。
中央政府通过《国安法》正式出手,不仅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恢复香港社会秩序,也是真正落实全面管治权。
《国安法》为重塑行政主导体制打下扎实基础。国安、国家利益至上,作为香港特区行政区的首长,林郑月娥女士不仅是香港国安委员会的主席,而且也负责指定一批审理国安案件的法官名单(《国安法》第44条)。虽然反中乱港者跳出来反对,指责这是破坏“三权分立”,但是,《国安法》这部法律为重塑行政主导体制打下扎实基础,并且再次表明,香港从来就没有“三权分立”,有的是行政主导下的三机构制约制度。中央政府赋予行政长官指定一批法官审理国安案件,充分体现了行政主导体制的再落实,给了特区官员更多的执政底气。
《国安法》确保香港成为自由港和安全港
《国安法》第1条开宗明义:本法的制定是为了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合法权益。香港曾经是一个文明、安全和法治的自由港,但是,持续一年多的暴乱为香港蒙上阴影。《国安法》不仅要继续保持自由港,而且要恢复安全港,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行为,刑罚从三年、五年、十年到终身监禁。
有趣的是,《国安法》尚未生效之际,不少反中乱港分子已经纷纷转胎,与“港独”分子划清界限。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曾经煽惑年轻人:“被捕是应感到光荣”,现在不仅声明与勇武割席,还提及“港独”主张“罗曼蒂克、很危险”,劝喻年轻人不要做激烈行为。“祸港四人帮”之一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曾经煽惑年轻人:“抗争没有停下来的理由”,日前却发表声明,指自己已经80岁了,会从公民及政治工作退下来,过较平静的生活。有“港独”教父之称的陈云也宣布与“港独”割席。更有消息传来:黄之锋、罗冠聪等人宣布退出主张“港独”的“香港众志”,“香港民族阵线”即日起遣散所有香港地区成员,立法会“揽炒”议员也不再叫嚷反对《国安法》,改为要求召开行政长官特别答问会解释法律条文内容。这充分说明了《国安法》的威慑力已经发挥作用,利于止暴制乱。但是,诚如有识之士指出:对反对派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他们完全可能是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一来能化整为零、保存实力,二来能博取市民同情,以赢得九月立法会选举。反中乱港者也完全有可能由“明独”转为“阴独”,进行地下活动。执法部门应该百倍警惕,密切留意这些人的真面目和严正执法。
《国安法》的制定过程也令全世界看到美国的“双标”政策和霸权主义。美国利用香港问题阻扰中国的发展进程是证据确凿的。美国连续通过《香港民主和人权法案》、《香港自治法案》等法案,不仅用国内法干涉中国内政,而且还将暴徒和反中乱港者描绘成和平争取民主和自由人士。香港持续一年多的暴乱,不仅可以看到美国在舆论上的支持,更有资金的支持。《时代》周刊6月27日报导:白宫于6月9日冻结了一笔用于支持香港“示威者”资金,该决定由美国国际媒体署(USAGM)做出。这笔钱金额为200多万美元,原计划是由总部位于华盛顿的“开放科技基金”组织(OTF)负责分配。OTF自称是非盈利性机构,其实就是美国国际媒体署的“白手套”,“反中乱港势力”是这个组织这两年来的主要资助对象。美国政府对反对派“始乱终弃”,当然有其自身的考虑,但也暴露出积极支持暴乱的证据。尽管如此,美国的干涉阻挡不了《国安法》在香港的实施,更阻挡不了香港这颗明珠再现璀璨。面对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的“双标”和粗暴干涉,中国政府除了谴责,更应出台相应反制措施。
转自 香港中华通讯社
(责任编辑:和通社)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