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政体:谈谈中美模式
文 / 钱 宏
福山在《历史的终结》“新版序”(2014)中说,“唯一确实可与自由民主制度进行竞争的体制是所谓的‘中国模式’,它是威权政府、不完全市场经济以及高水平技术官僚和科技能力的混合体。”但他预言,50年后中国在政治上会更像美国,而非相反。在即将问世的《身份》一书中,福山指出自由民主制受到“过度法治”导致政治衰退和“身份政治”致使族群分裂双重压力,但他依旧相信自由民主制拥有自我纠错的能力和机制,特别是后一种压力可以通过“信念性国家身份认同”来加以解决。
我想回应福山的是:50年后既非欧美更像中国,也非中国更像欧美,而是包括中国与欧洲、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各自模式经过较大扬弃革故鼎新后,一种超主权国族的全新的制度范式,将应运而生,这就是:一种具有历史动力学(Dynamics)与社会恊和学(Synergetics)动態平衡特质的“共生政体”(Symbiotic regime)。
在这个意义上,我相信,福山先生所关注并希望解决的问题,并不单纯是一个或几个国家面临的问题,美国、中国、欧盟都只是作为整体的“全息共生”组成部分进入他的视野,从提出“历史的终结”(1989)始,到《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史前到法国大革命》(2011)和《政治秩序与政治衰退:从产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2014)的徘徊,再到《身份》(2018),他心中始终装的基本问题,都是今日人类如何走向“全球共生”。
请注意,我使用的中文“共生”,是一个哲学概念,是“全息共生”、“多样共生”、“间道共生”、“全球共生”的简称。我们不妨把源自古希腊文的Symbiosis,改造为一个英文“symbiosism”,对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的“共生”。Symbiosism的前缀“sym”,意为“共襄互利”“在一起”(Together),“bios”,意为“生物”及“有品位的生活方式”(Style of life),而后缀“-ism”,则是“主义”或“忠实于某些原则系统”之意。所以,共生哲学,讲的是由此发现和展开宇宙天体、地球生灵、人类社会“全生態持续动態平衡”生生不息的永恒创生的故事。
当人们意识到,并开始谋求自身利益(“自己活得好”)时,侧重dynamics(动力学)的自由主义,就成为人们的处世哲学;而当人们同时意识到,并承认他人、他者也拥有这与生俱来的权利(“也让别人活得好”)时,侧重Synergetics(恊和学)的平等主义,就成为人们的处世哲学。当自由主义、平等主义同时成为所有人的处世哲学时,每个人的自由就成为一切人自由的必要条件(the Communist Manifesto,1848);每个人的平等就成为一切人平等的充分条件(the Bible,15Century B.C.-1Century A.D.);而尊严主义、幸福主义就随之成为人们的处世哲学,于是乎,每个人的尊严、幸福也就成为一切人富有尊严、幸福的充要条件(the Symbiosism Manifesto,2012)——这,就是人类智慧能够达到的最高伦理境界和最普惠价值诉求。而能够体现这种最高伦理境界和最普惠价值诉求的处世哲学,就是Symbiosism(共生主义),且今天全球化、信息化、生態化运动的出现,总体上也趋于全球共生(钱宏:《中国:共生崛起》P1-2,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5)。
让我们从全球共生的视野,接着前述福山先生基于灵魂尊严的“信念”,稍稍分析一下世间法之圭臬。
为什么世上几乎所有的民事法律规范(欲望-算计-激情)所设定的个体与群体(共同体)权利义务制度,都可以依赖普通人的直觉来判断(无论设不设陪审团制度程序)?原因很简单:制度-文化-人性,政府-市场-道德,从来不应该是与人为难的,一个让所有人都难受的制度环境,不仅从来不会是一个好的制度,而且必定是要推倒重来的制度!为了避免这种“推倒重来”的折腾麻烦(治乱循环),人类现代先贤们,为现代制度文明找到了一种“固其群,善其群”(梁启超),且于情理、道理、法理上可通约的思维和价值判断底线,这就是所谓“宪政体制”,以保障群己行为权界的“共存”“共和”而“共生”。宪政体制一经施彰,多半臻于“官生、民生,恊和生之共生”境界!
这样,即使没有建立宪政体制的国家或地区,当一种现实政治运行机制,在所有人(包括官民)的心里直觉上都实际持否定態度时,不管人们用怎样的修辞手法和铁腕手段来维护其存在,变化往往都只是一夜之间的事。
由是观之,目前所谓的“中国模式”与“美国模式”都需要,也都大有改变和改进空间。
有人注意到,福山在坚信民主制度自身具有人类制度建构过程中,迄今为止最好的纠错机制的同时,却忽视了美式民主与英式民主中两个重要的进展。一是利古琦(Norma Riccucci)发现的“公务员代表性行政”,即在行政机构中增强公务员的代表性能显著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平性,尤其是在那些需要公民合作的领域;一是从托克维尔到普特南,直到今天的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研究发现,作为民主制度根基的公民参与,即具有小范围内的治理以及社区公共品的供给特征的结社和社区自治。从公务员代表性行政和公民参与这两个方面的进展来看,美式民主制度,并不必然导致行政能力衰退。因而可以说,福山对美式民主内生性自组织活力的发展,也存在估计不足的问题(李华芳,2015)。
推崇“中国模式”的人们忽视了一个根本点,这就是,福山在赞扬中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能力卓尔不群的同时,明确指出:中国模式无法持续的根本原因在于如果没有法治和民主对政治进行制衡,那么就只能进入到“期待明君”的模式。可期待明君模式往往落空,那么如何防止坏皇帝?至少历史上未能探索出一条有益的途径,当坏皇帝无法阻止,便只能通过改朝换代这种代价极大的革命方式,来替换“坏皇帝”。但起义者即便成功,等尝到权力的滋味,就又会陷入到坏皇帝的陷阱里。更重要的是,民主羸弱、法治不彰,行政自组织力超强造成的一个后果是,在处理国家、公民、社会三大内生性自组织力与国际社会外平衡关系时,往往在政策偏好上出现严重的内外失衡。比如自晚清以来,无论政权性质如何,中国历届政府都偏好奉行“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的政策。
就政策偏好上的“内外失衡”而言,中美两国正好相反,即美国对内实行生態法则(民主共和),对外则往往实行丛林法则(美元霸权);而中国政府则对外实行生態法则(和平共处),对内往往实行丛林法则(与民夺利)。如何解决这种“内外政策偏好上的严重失衡”?是中美各自面临的时代性课题。比如,中国政府在继续承担拉动“世界经济”引擎责任拓展外部市场的同时,对本国公民和各社会阶层,也要实行开放与“和平共处”政策;而美国政府在继续履行“国际警察”义务的同时,对国际社会和世界公民,也要实行“生態法则”。这是我所谓具有“历史动力学与社会恊和学动態平衡机制”的全球共生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说过,当人类生产、生活、生態运行普遍超越宗法专制社会,而进入法制共和社会时,资本主义(包括法团主义)、社会主义(包括共产主义)、国家主义(包括政府公司主义)在“前生態社会”背景下的全息逻辑历史前景,就是建立在共和制度(名副其实)基础之上,融合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家主义精神的三维制度文明,必将升级为一种全新的社会政治运行系统,我们将这种运行系统,称之为“共生政体”(参看《原德:大国哲学》P45,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2)。因此,一切主权国家内部,都要从固化的“权利秩序”,转变为灵动的“共生秩序”。
包括中美贸易冲突在内的矛盾,实际上是中国模式内部“庞大上层建筑与超负荷经济基础”基本矛盾的一种外部显现。因为,当一个政府不能善待本国人民时,对外关系表面上再好也好不到哪里去,而且,以全球化和全生態视野下观之,一个超大经济体的国民待遇不公,必定会以这样那样的方式体现在国际社会的不公平竞争之中。因此,获得中国所谓“低人权成本与高资源消耗”价廉物美商品的国家和地区,其高兴也是不可持续的!这远远不只是人权问题,也是事权和物权问题,亦即“共生权”问题!
因此,国际社会无论是基于意识形態,还是基于资本的外部交流与冲突,都将让位于各个国家内部“全生態社会建设”的均衡诉求。中国需要“以社会建设整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2007),实现“从总量扩张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关键在全面改良中国的政治生態,克服“庞大上层建筑与超负荷经济基础的基本矛盾”,以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有社会”的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国:共生崛起》P160-165)。为此,建议实施“改良中国政治生態的三大法宝”:人民中心,重建社会;瘦身去瘤,培元固本;生態统领,共生为魂(《经济要参》2015年第4期)。
比如,针对“运动治国”“指标治国”“文件治国”的问题,需要确立“市场经济、政府经济、社区经济”三大经济形態并制定相应的《官法典》《民法典》《刑法典》合称《中国法典》以确立各自的事权边界。针对19世纪以来拘泥纠缠于“公有制还是私有制”的意识形態,造成诸般历史性悲剧的情况,除了从产权理论加以重新厘定,还应当超越现行工程货殖学的思维方式,进一步将“人权、事权、物权”整合为“共生权”范式,加以解决,等等。
美国也需要重建社会,以解决城市社区衰败和产业空心化问题。美国模式尽管早就具备了发挥“政府、社会、公民三大自组织力”的制度性特征,这是美国之所以能够成就“美国梦”的原因。但是,美国模式现在明显带有“吃老本”而非制度创新的性质,遗憾的是:美国人总是以一种原教旨主义者的自满情绪且高高在上的制度教师爷的身份自居,对全世界指手划脚,让我们这些亟需制度创新的东方国家产生反感,让我们感到似乎有理由不理会美国制度的优越性。因此,“社会优先”(Social priority)将成为时代潮流。所谓“美国优先”(America First),说到底,还是“社会优先”(《经济要参》2016年第50期)。
总之,从固化的权利秩序,走向灵动的共生秩序,中国有太长的路要走,但可拓展空间更大,美国路程近,可变空间也相对小。
我相信,只有在“共生政体”条件下,中美两国才可能处理好各自的问题,我十分赞赏“我们不应怀疑某种社会形态就挺立在历史的终结处”(2014)这一福山式信念,如果有这种挺立在历史终结处的社会形態,只能是共生社会——通讯全开放、资源全自足、运载全覆盖的趋零边际成本共生社会!
唯其如此,才能实现中美两个超级大国的人民由身份政治条件下“对尊严的热望”,创造出一种“健康、简约、高尚、富有尊严而可持续幸福的生活方式”。(责编:小芳)
(责任编辑:亚洲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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