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保卫中南海干部张玉新:三千吨原煤被抢,四十年维权无门,公平正义在何处?
香港和通社/亚洲经济导刊 高级记者 黄金哥
编者:习主席更是要求军队“深化思想整风、从严肃纪反腐”,强调“绝对纯洁”……记者相信,张玉新那样的遭遇,今天肯定不会再发生了!寄语有关部队:及早还清这四十年前欠的旧账,弥合这个退伍老兵的巨大伤痛!这是检验整风成效、维护军民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有错必纠、勇于担当”的宝贵精神!毕竟,民心为重,“人民军队”要爱人民!
不久前,武汉律师朋友黄某打来电话:
“黄金哥,有个四十年的冤案,所里不敢接……我想请你帮忙……”
作为从业二十多年的媒体人,黄金哥知道这个案子的复杂性敏感性、也明白宣传纪律的严格限制与维权报道的巨大风险,但出于“维护公平正义”、“为民代言”的理念,黄金哥还是飞往东北黑土地……
2024年12月5日黄昏,记者到达辽宁海城市响堂街道榆树社区,年近八旬的张玉新夫妻已等在门口,背后是破败凄凉的小院……
进入屋内,寒气逼人、陈设破旧,昏暗的炕头,摆着一摞上访材料……
记者心里一阵凄凉……
这可曾是八十年代的致富带头人、海城民企五强创业者家庭啊!
曾参军保卫中南海
张玉新1947年出生,18岁参军,进入中央直属4784警卫部队,在中南海参与保卫毛林周朱等国家领导人……
他还记得,“逢年过节,中央领导人还给我们发食物、发钱……”
发多少?
“过节一般发10块……那时十块钱可值钱了!”
军事过硬、踏实本分的张玉新先入党、又被选为尖子班班长,在军事比赛中,经常带领全班勇夺第一名……由于表现优异,被宣布“享受干部待遇”!
1971年初,已服役六年的张玉新,
被选拔到第七工业部901所,参与军事研究……
回家探亲时,张玉新又与金凤芹相亲成功、相爱结婚,美好的生活似乎全面展开……
然而,林彪事件爆发,全军数万官兵被连累!
张玉新及战友们,也莫名其妙被研究所全部清退。
1974年,张玉新回到故乡,被安排到发电厂。
干活再脏再累,张玉新不在乎,但受不了被政治歧视……
“动不动就说我是‘林彪部队的’……我说我是中央警卫部队,保卫的是所有国家领导人!”张玉新愤然离职。
海城第一批“万元户”
为了活下去,张玉新到各地打“小工”,学会木匠、瓦匠、钳工、绿化工各项技术,成为最早的“盲流”、“民工”……也悄然成为海城第一批“万元户”!
“全村七百户里面,我是第一个买电视机的,每到晚上,来看电视的村民们,把家里挤得插脚无缝……”
八十年代,改革春风到来,张玉新又与外贸合作,带领村民种植食用菌供出口,成为当地知名的“致富带头人”,一度被评为“海城民企”第五名……
1983年,政策开始允许承包、创办企业……
张玉新看准东北地区长期寒冷、缺乏供暖煤炭的特点,算准煤球生意好赚,就承包了海城果品公司名下的煤球加工厂!
“那时海城没有,独一份,只要正常制售煤球,都会大赚特赚!”
然而,意外出现了!
租用“娘家”设备与场地
张玉新进厂后,发现这所谓的“加工厂”,竟然没任何设备,有名无实!
张玉新打听到附近驻军机修厂有个荒废煤场,里面有设备……
作为“退伍老兵”,张玉新当然想与“娘家”——部队合作……
1985年4月,张玉新与81186部队机修厂签订租用“蜂窝煤加工设备及场地”协议,约定:
“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不准任何人干扰(经营),如有一方违背,一切损失由违方负责!”
张玉新注册了“个体”性质的“海城市新民蜂窝煤综合加工厂”,拿出多年积蓄5万、借款16万、再银行贷款4万多……倾其所有,投资数十万(当时真是“巨款”),购买了大量原煤进场,准备大展宏图!
“娘家”违约,搞死公司!
然而,协议租用的煤型机,竟然是坏的,不能用!
生产厂家检修发现,机器错位、部件缺乏,修复费用4680元!
按协议,甲方(部队机修厂)应当提供良好设备给乙方使用,现在还没使用就是坏的,修复责任当然在甲方……
但部队拒绝付费,设备就无法修复使用。
张玉新只好先销售原煤,以维持公司运转……
那时原煤也是刚需,要货单位很多,生意又红火起来!
或许有人“眼红”,更多麻烦扑面而来!
7月12日,海城连降暴雨,机修厂积水,部队后勤处长李志未经协商与规划,突派刘助理带兵在煤堆乱挖排水,直接冲倒二十多米围墙、冲走原煤近300吨……
张玉新公司遭受巨大损失!
9月24日,后勤处股长杨新田又以“电表不转”为由,到煤场把张玉新打倒打伤,公司被迫停业……
眼看无法合作,张玉新不得不向部队申请终止协议、赔偿损失;并准备另寻场地经营。
但部队于10月1日派多人到煤场,把张玉新公司营业执照撕毁、把员工打伤赶出煤场、把煤场出口大门用铁管焊死……
然后宣布——没有后勤处李处长签字许可,张玉新的人车和买煤车辆都不能通行!
这就直接搞死了张玉新的公司!
三千吨原煤,被霸占盗卖!
张玉新连煤场的门都进不去了!
里面数千吨原煤,就这样长期被霸占、盗卖了!
“不合作、不赔偿都行,但我的原煤你凭啥不给我啊?!”
张玉新天天去部队营门守着,想要个说法,但大多数时候,卫兵根本不让他进门……
“有个领导还让两个卫兵把我扔外面马路上!”
张玉新苦笑着向记者回忆。
根据进出货统计,张玉新的库存原煤还有3259吨!
此后多年艰苦走访,张玉新终于找到自己原煤的部分下落:
1987年7-8月,部队卖给王石乡陈石砖场两批,分别为513吨和2000吨;
1988年6月,部队卖给接文砖厂200吨,最终达到521吨……
迟到的“欠条”,承认盗煤事实
1989年,81186部队后勤处李志处长即将外调,张玉新找到他说:
“你要不把事解决,我就到你新单位去告!”
李志害怕张玉新影响自己的仕途,就安慰张玉新说:
“你别担心,煤是部队收的,我让机修厂给你打个欠条,部队不差钱、会给你的!”
时隔四年,张玉新才拿到部队机修厂盖章出具的《欠条》:
“我厂奉上级指示,收海城市新民蜂窝煤加工厂原煤3045.5吨,已全部交给团部。”
张玉新不满意:我的原煤存货可是3259吨啊!
机修厂负责人说:“你的原煤不是被挖沟排水冲走两三百吨嘛,机修厂接收时就只有这些啊!被冲走的两百多吨煤,你不也要求赔偿了?等部队赔你的时候,一起赔就行了啊!”
张玉新也没再计较……
现在机修厂盖章写了《欠条》,就等于部队正式承认“收了”(侵权霸占)他三千多吨原煤……
那还钱不就好了么!
但谁也没想到——四十年过去,机修厂都撤销了、81186部队番号都变成65553部队了……
他还没拿回部队欠自己的钱(或煤)!
军方上访,一无所获
这是张玉新到部队上访的时间线:
1985-1988年,81186部队(团部),接访人:甘副团长,后勤处长李志、孟副处长,股长杨新田(打伤张玉新者);
1989-1990年,116师(81186部队上级),接访人:秘书科张科长;
1991-1997年,39军(116师上级),接访人:罗友礼军长,秘书处杜处长;
1998-2000年,沈阳军区司令部,接访人:某副司令及某参谋(记不清);
2000-2011年,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信访处,接访人:潘军官等……
每次上访,在陈述事实、提交证据后,答复都是“回去等通知”……
但张玉新在漫长的等待中,一无所获!
或许,部队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当初那些肇事者,都先后调离甚至退伍转业了;
后任者不清楚原委、也不敢做主还钱……
接访人大多建议张玉新:
“部队违约侵权,你让法院立案啊,法院判我们赔多少就陪多少!”
海城法院,长期不立案
张玉新当然也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1985-2015年的三十年里,张玉新上百次往海城市法院跑,要求立案审理;
但海城法院坚决不立案,要求张玉新自己与部队协商解决。
张玉新难道不想吗?!
但凡部队愿意给钱,张玉新至于到法院立案吗?!
没办法,张玉新又去鞍山市中院、辽宁省高院乃至最高院巡回法庭上访,但答复都是要基层法院立案审理,但海城法院还是不给立案!
海城检察院执法监督:法院应当立案!
“法院不立案,是严重不作为,你应该去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
好心人给张玉新建议。
张玉新又多次前去海城市检察院,要求对法院不立案进行执法监督。
海城市检察院审查认为:
张玉新案为民法范围,海城市法院应当对此立案、检察院应当对此监督!
张玉新终于看到正义的一线曙光!
部队正营级转业干部、时任海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崔殷久,对张玉新印象深刻:
“1985年起、到我调离检察系统的1990年,新民蜂窝煤综合加工厂创办人张玉新多次到检察院,反映法院一直不给其立案……检察院决定执法监督、多次派我去法院!”
1987年5月10日,崔殷久受检察院委派,首次带张玉新到海城市法院监督立案。
但民一庭庭长陆毅、副庭长刘刚,仍然抗拒监督、拒绝立案。
崔检察长脾气上来,当场拍了桌子,说“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院长侯芳接见了他们,崔检察长再次代表检察院,要求法院对张玉新事宜立案……
侯院长代表法院答复:
“一、被告是部队,法院办不了;二、法院上报请示过,市领导张海宽指示:不要办部队的案子;三、张玉新自己去找部队上访解决!”
侯院长还叮嘱崔检察长,将这三条意见传达给检察院,对此案不再监督。
海城检察院对法院此举难以苟同:“无论什么组织,都应该在法律范畴内解决问题,怎么能不立案呢?!”此后,崔殷久代表检察院又去了海城法院几次,努力为张玉新争取法律救济,但海城法院死活不立案!不久,海城法院执行庭在办理债务案件查封81182部队账户后,法院办公楼竟然被该团团长艾虎生派兵打砸了……海城法院,就更不敢对涉军案件立案审理了!
总政上访:欠条原件寄首长
2000年10月30日,张玉新再次到军委总政办公厅信访处上访,接待人潘军官通知说:
“你的事情已经上报了,可能问题会解决……不过,你要把原始证据和材料寄给首长看,特别是欠条,要原件!”
张玉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的能解决吗?”
“寄给首长,就会有批示下来解决的……”
“欠条一定要原件吗?”
“是的!”
张玉新高兴坏了,急忙赶回老家。
11月3日,张玉新在于延仁见证陪同下,把机修厂盖章的《欠条》原件和其它材料,通过响堂邮政局,根据军委办给的地址,特快专递给了“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于主任!
于延仁证实张玉新把部队欠条原件寄给总政于永波主任
但是,一直等到于主任退休,张玉新也没等来“批示”!
那个让他寄材料的潘军官,不知调往何处;欠条原件,就此下落不明……
军事法院:爱莫能助
如果领导不能批示解决,那张玉新现在就一个要求——立案!
2011年2月24日,张玉新再次来到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信办公厅:“地方法院不敢立案不敢管,你们让军事法院给我立案审理吧……”
接待军官表示爱莫能助:“你已经退役,不是现役军人了……”
然后给了张玉新一份复印件——总政办公厅《关于军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规定》,里面明确说明:“民事案件一方当事人为非军人的,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
接待军官说:“你拿着这份文件,通知地方法院,它们必须给你立案!”
张玉新如获至宝。
2月28日,张玉新拿着军委这份文件,与好友王安祥,再次找到海城市法院,要求立案,但副院长张强、立案庭庭长李凤波面对军委办文件明确规定,仍然坚持不立案!
张玉新被气得差点疯了,回家后他多日以泪洗面,几次试图自杀!
“老百姓维权,咋就这么难?!”
终于立案,竟以“超期”驳回!
2015年4月,张玉新听说习主席对公检法做出“有案必立”重要指示,就趁热打铁再去法院、中院、高院,乃至各级人大、信访局……多次要求立案!
2015年6月26日,海城市法院终于给张玉新立案了!
此时……
距1985年张玉新要求海城法院立案被拒,过去了整整30年;
距1987年海城检察院对法院不立案行使执法监督权,过去了28年!
距2011年军委总政办公厅文件明确通知地方法院立案,也过去了4年……
但——
只要立了案,原煤被盗卖这么明摆着的事情,总能给个公道吧?!
张玉新是这么想的!
然而……
2015年8月,海城市法院以“原告诉请已超二十年”的理由,驳回张玉新请求!
2016年2月,鞍山市中院再以“超期”理由终审裁定张玉新败诉!
2016年8月,辽宁省高院还是以同样理由,驳回张玉新改判请求!
奔波数万里、盼望三十年……
案,终于立上了……
可是——判决已“超期”……这是多么残忍而荒谬的黑色笑话啊!
维权路上的“平头哥”
张玉新还没有放弃,就像是维权路上的“平头哥”,面对强大得可怕的一台台国家机器,坚持着朴素的信念——“拿了我的还给我”,继续申诉!
但司法救济的道路,似乎已经堵死了!
国家信访局,让张玉新找法院申诉;
最高院巡回庭,让张玉新找检察院监督或抗诉;
但辽宁鞍山检察院,决定不支持监督……
2025年即将到来,张玉新的维权上访,也就整整四十年了!
谁能有几个四十年啊?!
他文化不高,用笨拙孱弱的文字,给省高院院长、最高院院长、全国人大栗委员长、习主席等领导人写信;
他饥寒交迫,用单薄瘦弱的身影,攀爬着国家信访局、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全国人大、中央巡视组……那高不可攀的门……
真可谓——“穷尽一切法律救济手段”!
2023年4月,中央巡视组到海城,张玉新寄了封《38年的冤案》短信,简述了遭遇……
三天后,张玉新案一审审判长、海城法院民事庭庭长王长斌突然电话打给张玉新,质问:
“你把案件反映给中央巡视组,想干什么?!”
张玉新回怼道:“我就想要回我的煤!你要是给我问题解决了,我就不找巡视组了!”
那边哑口无言挂了电话!
他多么希望、渴望,能有领导人、有领导机关出面纠错,还给他应得的公道!
然而,一切努力都石沉大海!
“致富带头人”沦落到“家破人亡”
记者行笔至此,心情无比沉重……好在,人间还有公理在!
某高校著名法学专家了解案情后,怒斥海城法院:“这是典型的因果倒置!法院不能把自己长期不立案不作为的罪过,让受害人张玉新承担后果!”
年逾八十的老检察官、证人崔殷久,对前来核实其证言的记者隆重嘱托:“一定要帮帮张玉新……他太不容易了!”
甚至,他欣然为张玉新做了更详尽的第二份证言,并强调:
“我作为时任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多次与海城市人民法院沟通,希望监督立案,但海城市人民法院长期拒绝对张玉新案立案!因此,关于张玉新案超过诉讼期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拿着张宏伟唯一的遗物——身份证,张玉新心如刀绞!
崔夫人也说了一句:“你看见他家里够凄惨的吧……你大概不知道张玉新这四十年过的什么日子!”
由于煤被盗卖、无力还清巨额借款与贷款,债主们逢年过节就上门吵闹恐吓,导致张玉新家无法正常生活……
大儿子张宏伟被债主逼得精神失常、不能自控,犯病时乱打乱砸,不仅把张玉新夫妻打伤,也把儿媳打跑离婚、还带走了唯一的孙子……
最终,张宏伟在2022年病狂而死!
二儿子张宏振,也因家庭负债生活艰难,没有女孩敢嫁,五十多了也没媳妇,只好流浪异地打工!
那曾经美丽健壮的妻子,在长期饥寒交迫中,不幸患上风湿关节等疾病,快八十了,还要努力挣扎着种地糊口……
张玉新自己,因贷款还不了,5次被银行报警抓捕关押;因借款还不了,被亲友们长期歧视谩骂……
漫长的四十年里,张玉新在军方系统的团、师、军、军区、军事法庭、中央军委及法院检察院人大信访办之间来回奔波……就像陷入了永无出路的死循环!
多少次,张玉新冒着风雪雨冰到北京上访,陪着笑脸、说着好话,只求能递上代表希望的材料、只希望有领导得空撇上一眼……
谁能想到——
曾经的“中南海警卫”、“党员标兵”、“致富带头人”、“煤场老板”……
竟因别人的恶,讨不回公道,而沦落成难民、访民……
甚至,在身无分文饥肠辘辘的时候,张玉新不得不放下曾经的尊严,伸手要饭!
即使如此艰难,他仍没有走极端作恶,仍相信司法系统、相信“公平正义”会到来!
这是我们每个人的幸运!
如果张玉新这样的人,不再相信有“光”……
社会必将互相伤害、人人自危!
尾声:期待“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当年八路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要求“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习主席更是要求军队“深化思想整风、从严肃纪反腐”,强调“绝对纯洁”……
记者相信,张玉新那样的遭遇,今天肯定不会再发生了!
但是,黄金哥寄语有关部队:及早还清这四十年前欠的旧账,弥合这个退伍老兵的巨大伤痛!这是检验整风成效、维护军民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有错必纠、勇于担当”的宝贵精神!毕竟,民心为重,“人民军队”要爱人民!
从司法角度而言,习主席早就指出:“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对比此案,难道海城法院的“长期不立案、再以超期为由驳回诉讼”,能够“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么、能够让张玉新和读者们“感受到公平正义”吗?!
答案显然是——不能!判决的结果,也绝不会是“最佳的法律效果”!
12月3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执法司法工作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果重程序轻实体,忽视对案件实体公正的把握和追求,或机械套用法律规定简单化处理,导致实质性问题没有解决、社会关系没有修复,也可能激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加剧社会冲突……执法司法工作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修复社会关系,对民事案件要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对行政案件做到政通人和、取信于民……”
文章还指出,“执法的最好效果就是让人心服口服”、“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以“事心双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修复社会关系,“对争议较大、法律关系相对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更要真正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12月4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学习时报》再发表评论《努力以公正执法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办案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实体公正,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必须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切实做到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
记者真的希望,海城市法院、鞍山市中院、辽宁省高院好好对照党报这篇文章学习反思——看看张玉新案件的判决、裁定,是否达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修复关系”;是否做到“让人心服口服”、“取信于民”?!
至少——
我们在张玉新的案件裁判中,没有“看见”他应该得到的“公平正义”!
(香港和通社/亚洲经济导刊 高级记者 黄金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