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制在线
一桩如此简单明了的案子,却因为有些人的腐败交易,导致冤假错案16年之久。如今,在中央要求倒查30年推动司法公正大环境下,究竟是谁给死人上户口?这背后又隐藏着什么腐败交易呢?
2005年7月21日,李希文驾驶本人的湘K35009号中型自卸货车,途径东莞樟木头镇与原告女儿尹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尹馨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李希文负全部责任。李希文慨然承担了全部责任。
然而,问题发生了戏剧性一幕。死者发生事故时为农村户籍,按照当时相关标准,大概是赔偿9万多元可以解决。可是,死者其母亲颜颂娟,在事故发生后,颜颂娟不及时来立案处理,消失了40天后的8月30日再来东莞市人民法院立案起诉。
此时,她提供的户籍证据为贵州仁怀市中枢街道办事处城北社区老街组,苗族,城市户口,出生于1976年9月23日,身份证号码为:522130197609230041,户籍信息上显示,2005年8月30日,户籍迁入贵州仁怀。
而事故发生时,官方信息显示,她的户籍是新邵坪上筱桂村4组57号,汉族,农村户口,高中文化,出生于1969年9月23日。身份证号码为430522196909234144,事故发生时,其与女儿的户口都是汉族农村户口。
给死者办理贵州落户手续的时间是事故发生40天后的2005年8月30日。为何贵州遵义方面能够给死者落户?而且还篡改了死者的民族属性与户口性质信息,就连死者母亲的年龄与民族属性、学历都进行了篡改。如此肆意妄为,是否里面隐藏着腐败的利益交易呢?
东莞市人民法院是2005年9月3日受理此案。由于身份户籍信息的错误,直接导致了李希文一案成为冤案。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东法民三初字第2455号民事判决书。
从法律上而言,律师认为颜颂娟已经涉嫌犯下了以下几条:1/伪造证据罪。2/虚假诉讼罪。3/涉嫌牟取不正当利益诈骗罪!
是什么利益驱使,让颜颂娟铤而走险拖延事故时间发生时间后40天,要为死者办理上城市户口,要篡改身份证信息呢?原来,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死者是农村户籍一次性赔付金是9万元左右,如果是城市户口,可以获赔28万。这远远超出了李希文一家的支付能力。本来可以顺利解决的简单的交通事故,最后因为超出当事人的赔偿能力,而导致入狱一年,以及由此衍生出的诸多不良恶果。这给两个本来遭遇不幸的家庭带来更多的沉重。
习近平主席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正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代表国家的力量,是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最重要力量。给死者上户口,这背后究竟隐藏什么腐败与利益交换?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