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经济:向西“剽窃”中国文化能有国格?
——反思中国当代艺术院总监叶永青“剽窃门”事件
本刊记者 张傲
社会是个庞大的生态世界整体。文化是生态的表征也是生态的心核。当心核溃烂时,表征艳如桃李依然存在。叶永青剽窃事件在艺术圈已是甚嚣尘上。基本内容是如日中天的叶永青叶帅突遭比利时在世艺术家指控抄袭其本人作品30年混到国际头款艺术大腕,成就富豪身价,功成名就于中国当代艺术院总监等国家级身份。国际,国家,富豪……这些词足以说明叶的耀眼程度。但,30年,比利时外媒愤怒炸锅等于啥?外媒整理涉嫌抄袭的作品总价值可能超过740万美元,还不包括国内其他欧美国家。
类似抄袭日本画家和田义彦的结果是这样的:日本之耻、国际犯罪、欺诈、盗作,然后销声匿迹。这些简短陈诉对叶永青的判定似乎已成定局。如果详尽了解故事,网络上有几百个信息口尽可满足民众的观详。记者对已预知结果的个人抄袭门事件关注再减弱,但抄袭门的形成倒想尽精微的剖析一番。人的脸皮之厚,无耻的底线,发心的黑暗,乃至群体的黑暗组织,社会的腐败与文明生态的强势遏制和极端破坏,这,都需要从根源,历史的线索,组织者的分类属性定位和变化中去探究竟。
庙堂和江湖历代历世都交织正邪翻滚、暗流涌动并存。但不管怎样,不管行业与机构,概念与潮流,都要符合人的基本生态属性。像正义、公理、良善,这些依然是社会定性不变的检测器、度量衡。
任何社会民族都会存在劣根性。但人为的瘟疫破坏、肌体传染腐败这就远离了良知。叶永青事件并不是个别现象,不是原创文化基于艺术产业的孤行案例。从艺术界存在诸多的抄袭案例而言,这是表征社会公德扭曲,原创文明扼杀,民族文化耻辱的现象。
剽窃已经坐实,犯罪的刑罚是不是可以看到的?而他站队的文化堕落、黑暗利益集团的潜规则、黑暗守则、恶势力的盘营与组织、盘根错节的关系是社会所要挖掘曝光的。
当国际犯罪公行,国家耻辱近在咫尺,是可忍孰不可忍!
中国的艺术时光倒流回92年广州双年展,艺术界对于艺术市场是充满迫切憧憬的;但当时的艺术界既不了解市场规范、商业操守,也曲解艺术本身的文化属性和定位。至于说民族优良的价值根性并没变成市场洪流中长治久安的行为基础,而错误认为市场就是钱的属性,完全是片面的,也是市场走向疯狂的肇因。而且,对金钱的渴求演变成全民性的信仰,不仅仅是艺术家,个别批评家也收费猛涨,甚至无视学术规则演变成坐台性质。
现在叶永青的剽窃性质已定性。曾经跟他有过瓜葛的诸多人士发声要求叶永青道歉。但当下势态的社会情境是不是可以用伪善礼仪代替法律追责?不得可知。高额购买叶画作群体的退赔,外媒整理抄袭作品的的总价值就超过740万,如加上国内的作品售价,也许会数亿之高。这种现象难道是叶一人所形成的?他所依托的社会平台如何用数据化分析与揭露,会提到日程上。在者刑罚方面虽然中国没有艺术法,但比利时画家的发声与声明,藏家的直接经济损失,诸多绝对因数是否会促使起诉立案成为现实?
四川美院对学术不端等师德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就在叶永青被指抄袭9天后发声开展“核查”。叶永青所任职的单位是对叶永青的绘画最熟悉的单位机构,对叶的剽窃和学术水准应该最早就有所察觉和制止,但美院置若罔闻,似乎和叶永青呼吸一致。
叶的剽窃盗作,乃至个人对剽窃明目张胆的自负与所谓“叶帅”、“西南总舵主”格格不入。
比利时艺术家明确指定为长达30年的大规模剽窃,而且有外媒数据评估的整理。剽窃为公然的掠夺,抄袭还有隐蔽遮盖的意味。从性质看,剽窃比抄袭还恶劣,完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之气焰肆意侵害公德,而作为叶永青的工作单位四川美院也就顺水推舟的僻重就轻的采纳抄袭而非原告的信条剽窃了。在四川美院避重就轻的声明中更可发现一些端倪。这些起始指证,国中媒体传布,有明显的避重就轻的分拆责任的特点,内容随渠道而波动与变化,看来叶永青本人在国内地位和身份的影响可谓是显赫。
在叶永青的简历中其中一职务为中国当代艺术院艺术总监;而中国当代艺术院是建国以来首次成立的专门研究当代艺术的学术创作机构,隶属于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艺术科研机构——中国艺术研究院;国家级科研机构的艺术总监,这等高等位阶的国之重器却遭到外国很一般商业艺术家定性指责剽窃,这不是国家耻辱?艺术耻辱?
所以,中国当代艺术院没有出来发表声明这很奇怪。而迟到的四川美院弱弱的声明还是太缥缈了,哪有用比较低的社会职务来应对社会事件的?这好比当任高层领导岗位的人在应对违法违规的事件时以他最低的社会职务应对,这完全不符合国家级组织结构的的基本纪律与法规办法,这又是在拆解弱化僻重就轻的袒护当事人也叶永清的责任,教授称作退休教师,国之重器却模糊缄默。四川美院、中国艺术研究院都有摘除自身、消解剽窃之嫌,躲避责任不作为。如果叶永青的上级主管科研机构持续的不发声明,世道人心就会疑惑彷徨,艺术科研也会也会遭到怀疑和质疑,民众对国家级的艺术科研机构的公信力信赖也是有限度的。一旦公信力的底线都不清晰,无论在国际国内的中国文化自信力就会受到打击。试问,中国艺术研究院的高层连这基本点都看不出来吗?早在2013年就是中国文化产业元年伊始,此时文化自信力因为个体的剽窃门而受损,那如何保证国家利益?在国家利益面前团体私利孰重孰清?
正统合法向来是出师有名的基本方针,叶永青之流用低级的剽窃手段混入国之重器的高层,这不可能是他个体的能力。与之相关的学者、批评家、机构管理者、学院院长是否有相关的责任?学术层面的问题尤其明显,弄虚作假、指鹿为马的功利结合的人群大有人在。
批评家在艺术文化界的信誉与口碑从来都是差强人意,几乎接近娱乐界的潜规则或者说就是娱乐界的潜规则。
没有出名的艺术家找批评家写文章少则10000元,多着30000元到50000元是不公开的秘密,甚至在2006年当代艺术井喷利好高峰期左右,一个字就售价50块,批评家一两天的案牍之劳形就获利民生的一套房子,也没听说批评家有交税的行为,至于文化主管部门也没涉及到此处。至于说批评家策划一个艺术家的展览,收费当然也是水涨船高。
批评家在这30年里,很多和艺术家交易的原则就是给钱就写,沦为坐台模式,毫无学术价值的文章满天飞,也就造就一批毫无原创性的作品充塞艺术市场,完全是商业利益至上,叶永青的江湖地位就是这样产生的。一个人本堕落的批评家完全成为文人无形的旧时代的产物,旧时代的种种堕落又死灰复燃。
人性的低下往往是罪恶的开始,无良的发心哪能发现艺术的真谛。批评家这类职业形成市场价值是步入工业化社会分工细致化的需要,但又有别与工业化的分工,因为真正原创性的艺术发现毕竟是少数艺术家所有的天分,但批评家直接以坐台的方式发表自己的艺评文章,完全是卖猪肉的品阶,既没有消费品的适用,有赶不上奢俬品的精致,更谈不上艺术品的稀缺,那卖的是庸俗的虚假,就是皇帝的新衣可以遍布行走,从上到下都是蒙骗。
所以艺术价值妄图用工业化资本模式的又没有作坊能力的伪批评家所写评论为指标,比注水的猪肉还没有品质。不管批评家用何种模式写作,首先要有真才实料。批评家往往在臆想的后现代语境中,生搬发达国家语境下的现代词汇,民主啊科学,普世啊民粹,往往是堆积没有沉淀实质的名称概念,貌似学富五车,本质是堆积无用的知识垃圾,网络度娘的出现,这类批评家可以一辈子搬运知识垃圾,以海量的垃圾知识人冒充批评家,蛊惑未有艺术思想认识深度的社会各个阶层的认识,骗取同情和认同。这样做的结果伪善了自身的迷茫和混沌,没有文明底线,没有跳开西方中心论崇洋迷外的心里态势,又尊崇歪理邪说,张冠李戴,打着跨界多元的幌子,模糊学科的本体属性,异端邪说犹如猪瘟疫一般,大面积的混淆艺术和邪性的区分,毒害社会文明的整体风气。
罗列不是逻辑的结果,判断一副艺术品的高下,不一定非得靠资讯收集罗列,完全是眼耳鼻身意心源道行的沉淀心修所显示,用这种没有获得资讯的不知所云的因来伪善自己的认知判定的无能,形成缺陷的果,基本的人文智力可见一斑。(实际上作品的判断是方法论的问题,用没有见过剽窃原作而美饰美誉剽窃者的作品的认知,与看没看到原作这种弱智的判断行为没有关系,有的艺术家朋友经常像发现新大陆的对我宣告,要是我早几年看到国外这个艺术家的作品,我现在的作品水平如何如何,这就是发心不正的贼心,你学别人是简单的视觉形象吗,况且艺术的创造往往是心的开悟,哪里是简单视觉的模仿,而且一个人格成熟的人早已明白,一味学习终究是学习别人的框架内,自己的成熟成立的语言风格法理在哪里?显现出来的是学习的复制成果(包括思想上的复制)还是学习的超越升华,心悟的花开,如果是前者也仅仅是改头换面的把戏,一种庸俗陈旧的把式,就是这种庸俗陈旧的把式某位批评家也把它分为三段,形象,符号,思路,关键是你永远的认识都没有跳开别人的井底,这才是庸俗简单化定义艺术原创的原因,从而也不可能对原创有敬畏之心,你没见过道不等于说道不存在,也就不能夜郎自大的嚷嚷,原创几乎不可能再有了。直接否认艺术可以不是原创,而挪用倒是法宝,只要形式逻辑存在,就可以代替本尊。
实际,艺术批评家本身也是要有创造性思维的,但往往把噱头机巧,新词概念展示装潢当做创造性本源,伪饰的开始猥琐的行径又萎缩的流逝在时间的长河里,在真正认知到位的有思想者面前根本不把这类批评家当个玩意,鄙视加无视。
艺术评论家在艺术生态螺旋循环圈中占有强大的显性与隐性的位置,其社会分工位置的模糊,工业化社会要求评论家占据一生态环节,但对艺术本体与原创来讲,他的历史今学的地位,不应该凌驾艺术家的前置位置,毕竟是艺术家创造性在先,并且开启了悟性的先机。至于语言的阐释和思维的定位与定性不能涵盖包揽完整的艺术时间性和空间性,不立文字的禅宗在这方面有跨越时空的涵盖。作为工业化链条上的批评家所依凭的现代化的分工本身就有现代化的陷阱之警示的依据,所以批评家的位置是既定的,他不是创造者,艺术家才是第一创造者,批评家只是阐述者。阐述的意味在诸多批评家的身上特征性很强。阐述和阐释是两个方向与层级,阐述多是描述性,观瞻式的文章,它的介质优势是,一般人都可以体味明白,但基本没有传播认识与法理。阐述知识性解释也是批评家的弱项,现代知识和概念层出不穷,以所谓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商业化社会环境对人包括批评家有时时窘迫的压力乃至压制束缚,所以描述性的误读就成为批评家的特权,甚至把堆积概念和新兴名词的数量当做艺术判知的砝码来炫耀,巩固批评家的社会声誉与社会地位。
对于阐释来讲,批评家即使有知识量的储配,但这知识本身只是接近术的层面,不客气的讲,只有些现代糟粕的“奇技淫巧”。根本达不到入道,对阐释来讲要么装饰花巧于域外的现代糟粕知识信息,要么曲解于艺术创造者本体的认知,一味的迎合商业推销,设局的手段,矮化拉低抑制艺术家的原创力。可恶的是多成型为污垢,成为黑帮的话术手段:艺术家是在理论批评家的引导下才能创作作品,我叫你你行你就行,我不叫你行你就不行这样奴役的策略,实际一切切都是扼杀艺术本体文明的黑恶势力与话术。
批评家的发心与艺术的自律是根本,从现象来看,形成批评家沦为坐台模式并不是批评家的悲剧,比如一个罪犯犯罪是罪犯的悲剧吗?罪犯的定义是他已经触犯了法律刑条。批评家坐台本身已经失去了艺术自律的基本底线,甚至更接近于犯罪和邪恶。属性文明进步的艺术批评演变成歪理邪说的作奸犯科的利益性黑恶势力的话术。在这种黑恶势力局谱中生长出叶永青这类抄袭剽窃的贼是必然的结果,这不是叶永青的悲剧也不是当代艺术的悲剧,而是当代艺术正本清源的开始。
从艺术发心自律,到艺术本体正本清源,从社会化人类进步文明,人性人文基本根性。污垢当代艺术的批评家们和伪艺术家本身就是连枝连叶,坑瀣一气。既然要谈艺术的的剽窃,那就要以艺术批评的无良依据为分析点剖析之,剖析叶永青剽窃事件曾经站台的批评家们言辞背后的思想观念动机:
栗宪庭:
栗宪庭曾经提出重要的不是艺术这个观点,因为艺术也只是表达语言思想的工具。艺术在更高的系统,更关联苍生福祉,艺术也是政治。这个无可或非。关键的是,栗宪庭的思想资源在中西之间,并没有从根本层面上的通透构建,语言逻辑与价值上也在探索道路上。这作为一个学者的身态是可以站立的。但一到逾越到教父高度,就会把自身的探索性与不确定性扩大到社会系统。一旦形成巨大的利益,这个社会系统就远离了探索,而倾向于固化既有的话语权与经济利益。
阶层固化、利益固化,是当代艺术圈的一种现象。对凡是不属于利益共同体人员,就无法上位,不能进入高端展览。在798如此,在宋庄亦如此。栗宪庭之流一方面否定自己艺术批评家的身份,又事实把控艺术资本资源的标准与流向,推出一批叶永青这样的剽窃者为国家文化的代表,明显的就是只为利益的布局设局的策略与手段。笔者20年前曾经当面询问过栗宪庭,为什么像方立钧这类艺术大腕红了15年甚至还要红?栗的回答是:现在是个多元的社会,以前聚光灯只打在少数人身上,现在会所有人都有机会。这种答非所问的逻辑几乎贯穿栗宪庭所有的批评家生涯。一个不具备学科范畴的批评其学术操守在哪里?其艺术发心在哪里?
如果说抄袭侵权是个道德问题等同于包庇、混淆犯罪的界定,是一种无良文人的做派,来掩盖抄袭是犯罪的事实。叶永青能够成功剽窃30年是打着当代艺术进步的幌子,而栗宪庭对伪当代艺术集团起着决定性构筑所用错误的意识形态批评、曲解艺术文明底线、扼杀艺术原创性就是其伪学术利益团队的理论核心基础。栗宪庭说叶不是没有才能的艺术家,抄袭剽窃30年,剽窃的还是国外商业艺术家的行径还是有才能,这种公然的谤道难道不是指鹿为马的现行?
栗宪庭认为,不知道抄袭艺术家的原作品的视觉性状,就可摆脱批评家艺术判定上的无能。居然有批评家企图用厚黑学锯箭法的招数,摘除自己和叶永青的利益关系。栗宪庭老说隐退艺术界十多年了,但是这十多年风云艺事没有栗宪庭的踪影吗?在艺术圈里以退为进的方式,是不是实质在暗控中国当代艺术的利益秩序与圈子生态?
贾方舟宣称:“中国当代艺术无疑是最能够代表中国的艺术”
当代艺术的说法和来源,是40年代由美国发起的所谓具有广泛影响的新艺术思维。但这种说法的根源认识也比较模糊隐晦,对他的判断要有界定:一要有追根溯源本质法理上的认知,二不能以西方认定的当代艺术概念为绝对权威。
追根溯源,美国当代艺术的却是受到中国禅宗的影响,绝对用西学观念确定原创艺术的判定很是偏见的,所以当代中国最好的艺术是中国当代艺术,这种用时间段为截点的截断判定根本没有考虑中国文明史的历史继承与中华民族本身的基因属性。判断性质非常武断。西方艺术史到今天有意无意的遮掩其受到禅宗的影响,但实际上,什么观念,行为,装置,抽象,隐喻,倒置无不可以从中国文化中找到根源线索,中国文化本身融合了很多外来文化,从文化本身的深度和广度来讲,中国文化考量和认知维度的确比西方要有悠久的深度和广域。不能以西方当代的艺术方法论为绝对的准绳,所以中国当代艺术的说法本身界定就比较模糊。从艺术史的发展角度来看,关注的还是人类的创造性为根本,而对冠名的艺术形式概念不做绝对依凭和绝对推崇。当代中国最好的艺术还是创造性艺术,他的当代性和中华根性要给到相应的位置。
在贾方舟认定的当代艺术的代表性人物中无非是如下:方立钧、王广义、曾梵志、艾未未、周春芽、张小刚……一批久享抄袭之嫌的非原创的“伪当代艺术”,这些抄袭的凭证在资讯媒体上存在30年了,和叶永青的抄袭30年难道不是如出一辙?这与替他们站台背书的贾方舟来讲,有着莫大的传播推销关系,这在批评家本身职责上而言也是背道而驰的。
当下海量民意谴责在增长,谴责举证严谨深度在增强。
基本概念的混淆与蒙哄的发心决定了批评家的基本操守的坍塌。叶永青抄袭曝光,批评家发声也是为了和叶划清界限,在学术上几乎集体失声。曾经给叶永青抬轿子的批评家一大堆,数量惊人,名家如流,不完全统计就有36人。身份都是国际、国家级的。正如有些网友指出,这些位高权重的批评家、策展人、国际画廊商人,并不是学术上的睁眼瞎,实质是利益共同体。
艺术上的贫乏与狭隘来源于利欲熏心、偷换概念的鬼祟,离艺术甚远;什么时候,我们的国度因为利欲熏心助纣为虐竟然成了理说应当;
贾方舟30年的批评生涯,举着西方皮毛极力推崇造假贩假,充当全面抄袭西方后现代艺术糟粕的冲锋队。在这糟粕的利益链条中,贾方舟沉沦久已。
贾方舟对叶永青的溢美之词,对叶永青格儿童式的积木塔竟然誉为“天书”,这逻辑和感知与语无伦次的假大空有何差异?这些注定进入历史污水坑的假艺术、假学说,难道不是一批货真价实的伪劣假冒品?
在艺术界,因为艺术情感、艺术语言、表现形式等艺术本体的特殊性,让剽窃、抄袭、移植、挪用、借鉴始终没有形成清晰的标准和界定,使得抄袭者往往知法犯法,非法获利逍遥法外。实际上如果一味的考虑从艺术史,从西方艺术史等艺术概念,艺术行业本身考虑问题就会稀释,模糊法律的界定。所以要从法律和国情的角度直接切入剽窃的指证,这才是乱象用用重典的治理办法。
贾方舟认为,现当代艺术的起步很晚,作为起步阶段向西方学习、借鉴、模仿属于正常现象。可是要知道,作业和作品是人就可以分辨出来,有明显界定和区别。不管起步时间的长短,一味学习西方的现当代艺术,本身把学习作为创造的方向就成问题。
百年经验揭示一个道理:没有自己的创造方向,抄袭是无法原创的。姑息迁就非艺术的现象本身,等同学术认知方向的重复与低能;虽然从85新潮开始就批评声不断,但原则性方向与基本常识的界定,贾方舟是含糊的。用这种方法论进行艺术批评纯粹是不是身陷其中而不得自知的坐井观天?可以说,批评家依赖西方理论的片面与低能认知,恰恰污染影响的是原创艺术土壤,对社会的进步阻碍要负更大责任。
公众对剽窃的认定只有一条,是否触犯法律。而艺术界则与之不同,它是以西方美术史论和西方的艺术现象不能绝对盲从,以致丧失基本常识、国情法度为准则的。我发现多有批评家在概念上反复玩弄,在艺术的边角料上东拉西扯,而对艺术心源上进行截断和蒙哄。这不是做学问的基本态度,也不是做人的基本德行。如果艺术心源本身堕落、发心不正,谈其他的只有蒙哄、混淆,实质就与欺骗无异。
挪用,这个概念在中国法律层面要有基本的逻辑判定。不能用后现代艺术手法代替艺术伦理的界定,也不能用艺术界的现象代替本国法律的判定。恰恰挪用的后现代手法成为作品在中国是不成立的。多年前四川美院状告蔡国强对“收租院”的抄袭,最后屈从于国外语境和所谓后现代艺术挪用手法不了了之。结果是,使蔡国强不断剽窃的作品大量问世,在国与国之间穿梭,忙于钻法律空子,难道不是国际艺术流氓?
所以后现代这个时间断代的说法也是现象,不是法则。后现代艺术手法只要想凌驾于国情法律之上,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社会各个方面向西方学习看齐的这个思维像毒药一样绑架中国民众的心。文化殖民就是通过学术牵制你的思维方式与心灵认知。
“叶永青事件使中国当代艺术蒙羞”这句话从贾方舟嘴里说出来非常可疑!剽窃作品连原创的性质都没有,何来中国的当代艺术?那么经常美饰叶永青的贾方舟,他认定的当代艺术群体怎么能够撇清和叶永青剽窃的关系?怎么能撇清伪当代艺术团体剽窃的关系?这种贼喊追贼的套路把式何以阻碍民众雪亮的眼睛?贾方舟关于“抄袭门”之我见,更加暴露了贾方舟、叶永青所站队的利益集团的伪当代艺术的非法性。
由于艺术操守心源方向的邪行与低能认识,贾方舟及他所抬轿的伪当代利益集团,无论在艺术操守、艺术判断、法律层面都是走眼的行径。
“中国当代艺术无疑代表这个时代中国艺术所达到的高度和水准”,这句高调护盘的叫嚣,掩护掩盖了伪当代艺术群体和原创当代艺术界的区别。贾方舟一贯诋毁原创当代艺术的发心。始终维护伪当代艺群体利益。这种膨胀,比叶永青有过之而不及。叶永青曾在媒体上说过,当初买他画的人都发了大财,这就是他们向我下跪,自己也受得起的原因。贾方舟所贩卖的粉饰伪当代利益集团的言论与中国原创的当代艺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
纵观原创当代艺术界,从发声的艺术话语权来看,尊崇艺德底线的不多。趋炎附势之徒比比皆是。在艺术史上,尊崇原创艺术的批评家,写作不以物质金钱为导向,而是真正关注原创精神作品的批评家也是青史留名,成为人类高贵精神的指向灯。后现代打着冠名优先权的噱头,与拉低腐化艺术界的基本德行,使流氓文化合法化、常规化。大众被彻底蒙蔽,任凭洗钱和精神阉割。
批评家抗着贞洁牌坊吆喝坐台生意这种非常丑恶和无耻的行径,竟然形成公然的模式,其行业底线比色情业还差。满街都是罪人指责批评界是过了,但针对助纣为孽,没有公德良心底线的狗头军师谤道之徒的伪评论家是正当的。
在伪当代艺术的窝里,某位宣称退出艺术界。金盆洗手的策略实质就是保护伪当代艺术圈的利益,所谓私下商议“不再推新人、不动摇老人既得利益和地位”。十来年过去了,艺术圈的顶层还是盘居着永远的伪当代艺术群。
而真实的潜规则流行于世,依靠垄断话语权,固化既得艺术利益资源,明知故犯是剽窃,对不知名艺术家知识产权有意为之的抄袭侵犯,这些对行业内的批评家、收藏家、拍卖行来讲看透并不很难的事情,尤其对是批评家而言,但依然睁眼瞎。作为真正促进文明向前的批评家来说,为恶、从恶是人脱离神性堕落的事实,如果知法犯法,一旦东窗事发咎由自取是必然的结果。
中华文化灿烂的文明,足以奠基文化艺术的根性之源。有些理论家号称走遍世界,贯通美术史,却一批批坐台于抄袭成瘾的伪劣艺术家,这是多大讽刺。
批评家是社会的良心,是社会病态的手术刀;批评家更是促进文明进步的先锋与勇士。
批评家有两种。一种是先知先觉,深谙哲学史美学史,洞察历史未来道路;一种是后知后觉,古今中外的艺术大家有几个是靠理论批评指导出来的?达芬奇、毕加索、梵高是这样产生的吗?靠理论批评起家的艺术家很有可能形成剽窃的套路,一旦发现就身败名裂。
所以,在中国进入工业化、信息化、全球化社会,对文化的认知不能崇洋迷外,也不能食古不化,更不能厚今薄古。时空是弯曲轮转的。老子言: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批评家要有自知之明,只有领悟天道,遵循天道,运用天道,才能找到自由的道路。
批评家坐台的恶俗实际上就是邪恶的代言人,黑恶势力的潜规则。
实际上国内很多艺术家在语言的凝练上与思想深度上,远远超过了当代艺术外国艺术家的水平。由于批评家浸淫西方文化的知识偏见与受利益蒙蔽,艺风艺德遭到扭曲,这不仅扼杀了本土艺术的生命力,也遏制了新时代文化复兴中国梦。
现摘录社会各界观点,以供读者品鉴:
【布鲁塞尔的Berenboom律师接受代理起诉】:剽窃门进入法律程序
西尔万基金会和画家西尔万确认聘请了比利时布鲁塞尔的Berenboom律师事务所代理他们在比利时诉中国画家叶永x剽窃作品侵权一案。本案代理律师Alain Berenboom是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版权、新技术、商标)以及媒体、通信和新闻法专家,是2015年列日剧场的代理律师。他还曾(或现在仍)担任比利时皇室的法律顾问,有着“最强律师”的美誉。今年2月份他还在代理比利时老国王的案件出庭。
【朱叶青】:中国当代艺术品市场开始雪崩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中国当代艺术品市场的危机征兆由来已久,自始至终,呈现眼前,绝大多数人宁可鸵鸟主义视而不见,迷恋莺歌燕舞,暗盼回光返照,毫无理性判断,更无学术角度,以正视:一个由文化本源、审美价值、商业规律等要素构筑的中国当代艺术品市场,最终会走向何处。我把马丁路德金那句话作为人生前导,始终坚信:哪怕明天就是末日,我今天依然埋下希望的种子。
【中国·宋庄艺术论坛主题】:叶永青抄袭事件与当代艺术二次革命
如果中国当代艺术从1985年以来的先锋实验对西方艺术潮流的学习和摹仿是中国当代艺术第一次革命的话,那么叶永青抄袭事件在中国社会引起的旷日持久的讨论和发酵,至今还没有尘埃落定,可能喻示了中国当代艺术第一次革命的失败和第二次革命的开启。
【新浪当代艺术头条】第498期
严陆根表态:一,今后永远不收藏叶永青的作品;二,把叶永青作品剔除出博物馆收藏体系,放入衍生品范畴;三,今后我们出版社一律不得出版叶永青的任何作品和书籍;四,百家湖美术馆,香港、北京、南京、美国ART100画廊永远不得展示和销售叶永青作品;五,愿促成“西尔万艺术创作50周年回顾展”在中国举办。
【吴味】“剽窃门”与“艺术鸟人”
一些艺术人士整天“瞎鼓噪”:人们因为叶永青的“剽窃门”而批评中国当代艺术,他们就说不要由此否定中国整个当代艺术,或者说叶永青的艺术不是真正的当代艺术,不要混在一起批评当代艺术……仿佛人们批评叶永青的“剽窃门”就否定了中国整个当代艺术和真正的当代艺术似的。这种“瞎操心”好像在说当代艺术界不需要关注、批评叶永青的“剽窃门”,更没有必要关注、批评“剽窃门”关联的那些“江湖艺术家”以及围绕着他们的那些搞乱了当代艺术先锋标准的“江湖学术”、“江湖市场”。“荒稼久旱期春雨,恶草不除谢杜衡。”(吴味诗句)是时候拨乱反正了。
【徐旭】从叶帅事件谈抄袭、江湖、艺术道德自律和他律
刚入选2018年“艺术权力榜”年度100位最具影响力艺术人物的著名艺术大腕叶帅先生,这两天来遭遇“滑铁卢”了。难道真像人家老外所说的那样——在中国艺术圈的背后有着黑xx的影子?或者说,中国艺术界彻底沦为毫无是非善恶标准可言的江湖世界了吗?难道那些对此事件三箴其口的艺术家、艺术批评家、艺术商,以及叶帅的川美同事们都是抄袭者的利益同盟吗?难道一个月前曾与叶帅一起并肩走上艺术权力榜颁奖台上的那些艺术大佬们都有抄袭他人之嫌疑吗?
【孙津】/叶帅抄袭案:莫把艺术创作当成投机发财
叶帅抄袭或剽窃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ristian Silvain)的作品是确凿无疑得了,因为这并不是思想、创意、制作、手法等方面的借鉴,而是直截了当地“横移”,也就是公然把希尔万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抢过来、挖过来作为自用。
【杨琼】/中国当代艺术:尊严在名利场中价值几许?
我素来并不反对艺术创作可以借鉴的观点,但真正的创作是富于创造性的,借鉴前人的目的是为了与前人的思想产生碰撞,激发灵感,并在此基础上挖掘出新的东西。记得多年前我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学习时不可无前人,创作时不可有前人。这才是学习(借鉴)和创作之间的辩证关系。一个知名艺术家,当他抄袭他人的作品时,他的内心会不会产生羞耻感,这是他能否做到堂而皇之抄袭的前提,即便他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然而面对金钱、地位、鲜花和掌声,尊严价值几许,的确很能考验一个人的定力。在当今中国,尊严在名利场里已习惯变得毫无个性,如此看来,谁该取笑谁呢?■
【贾方舟】/关于“抄袭门”之我见
叶先生被指认的那些作品,应视为抄袭。它的后果不只需要他个人承担,由于他在当代艺术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也为中国的当代艺术蒙羞,为正面评论过他的批评家蒙羞,为在评选中投过他赞成票的评委蒙羞。为此,他应该深刻反省。叶帅的《大招贴》是在上世纪90年出炉的,当时网络还没有普及,资讯落后。批评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依据这些作品本身所做出的判断、以及由作品涉及到作者的评论并没有错。不能因“抄袭门”的出现而否定这些评论。因为“抄袭”和“被抄袭”的作品不是“赝品”和“真迹”的关系,不存在是否“看走眼”的问题。
【王小箭】/“抄袭门”与“洋为中用”文艺方针
我在课堂上让学生找自己身上的英文和中文,结果基本都是英文,我女儿回国,最喜欢买的就是印有错误英文的服装。看看我们周围的一切,还有不山寨的没有。我同意,事件的背景与资本对艺术圈和艺术家的侵蚀有关,但全社会都从经济动物变成经济怪物的这三十年,艺术家有独善其身的本事吗?他们本人有,家人答应吗?没错,应当的是艺术家出自污泥而不染,是洁身自好,不应当说我不是最坏的那个,但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的人,在批评艺术家拜金的同时,应当同时也反省自己。至于当代艺术圈的各种问题,我绝不否认,也否认不了,但应当属于整个美术界和中国社会问题的组成部分
【朱其】/请不要把抄袭说成“挪用”
不少人以后现代理论“挪用”的概念为叶辩护。关于抄袭和后现代的“挪用”概念,我想稍有常识的人,都不难分清两者是有区别的,不是一回事。“挪用”是指在一个新的语言模式下使用过去艺术中现成的因素,而不是指完全照搬别人作品的整体风格,乃至大部分细节。如果最近媒体上批判的作品确实为叶所作,那这个肯定是抄袭,而不是“挪用”。请不要滥用“挪用”这个概念。
我觉得中国社会和业界,要指责的不是模仿本身,而是模仿能在中国名利双收的怪现状,更不要苛责当代艺术前30年的模仿成长期。徐悲鸿当年难道不是模仿?徐悲鸿早期模仿过水平很低的月份牌,吴昌硕早期还模仿过日本的富冈铁斋呢。既然能给100年时间以中国现代油画和水墨从模仿到成熟的成长期,为什么不给当代艺术以50年的模仿成长期?
【黄剑武】/抄袭30年:艺术史不可忽视艺术创作规律
艺术家叶帅显然不属于上述艺术实践阶段,他具有不重复他人的能力和创新的能力。遗憾的是,没有批评家、艺术理论家和收藏家对他各个时期创作的作品进行比较研究,更没有人及时发现指出问题和疑点。从艺术创作规律上讲,同一艺术家不同时期的作品皆有关联和递进,而并非空穴来风,即便是风格多变的毕加索也不例外。叶帅的多幅作品在构图上和表现技法上和西尔万高度雷同,形成极其相似的艺术符号,是结果的挪用或套用,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感受和认识参与,虽局部内容不同,但仍是抄袭。当下不少当代艺术家抄袭现象大致也类似如此。30年抄袭事件折射出中国艺术生态的问题和危机,如果批评家和艺术理论家们发自内心的曾经肯定甚至赞扬过叶帅的艺术成就,说明批评家和艺术理论家们存在认识误区和知识缺陷,这只有当事人各自扪心自问,冷暖自知了。
【谭天说地】/一地鸡巴毛的中国当代艺术
美术馆只是原因之一,还有很多情况也导致今天的现状:基础研究薄弱,概念混淆不清,无数人浑水摸鱼妖言惑众;艺术价值建立在艺术价格之后,市场导向明显;低端艺术家照搬,好一点的直接挪用现成方法,在艺术方法包括其背后一整套逻辑这个层面上几乎毫无建树;学术行政化,行政官僚化,官僚腐化,谁官大代表谁学术地位高,位高权重者画价尤其贵,其中缘由自己琢磨;艺术生态江湖化,大佬们呼风唤雨,体制内外通吃,盘根错节,已经不存在体制内外的鸿沟,最初平衡多元的生态早已不复存在;最后,这是个谎言共同体,谁敢否定中国当代艺术市场逻辑就是否定三十年来无数人的努力,在学术研究不足学理不通的当下相当于自毁江山社稷,会被立马当成活体傻逼进行展示。
【酒仙桥一姐】「Hi专栏」为一个不争气的艺术家,我们要付出多少代价?
相比之下,叶永青事件暴露出了中国艺术圈严重的“浑然一体”的吊诡现状。本来最有资格声讨抄袭的受害者,却第一时间和抄袭者成为了同谋。在无可辩白的证据面前,部分藏家不去追究画廊筛选艺术家的标准;不去探究相关代理人和策展人是否知情;不去尝试对自己的损失进行索赔;不去批评艺术家丧失底线;反而与之形成攻守同盟,用违背基本常识的话语模糊是非界限,不惜将自己的声誉置于险地。如此护短,不单令人失望,更是雪上加霜。眼看着一个艺术家的信用危机,就要在这轮神操作下成功恶化成整个行业的信用危机。为一个不争气的艺术家,赔上中国艺术行业的声誉,值么?显然,有人觉得亏死了。同样是藏家,自诩外行的刘先生的大白话的表态比某些绕来绕去的内行辩护有效、有意义得多。面对抄袭,艺术行业如果姑息,就是搬起石头狠狠地砸自己的脚。作为专业人士,我们应该态度明确。虽然为时已有些晚,但知错就改,还是可以再抢救一下吧。
王鸿(中国美术学院副教授)/叶永青三十年“黑XX”形象及其幻灭
叶永青在大量中文媒体中被称为现代艺术的“西南总舵主”。叶永青的妻子被人称为“娘娘”。中文媒体显示:教授、画家、会馆老板、策展人、评论家、诗人……中国艺术权力榜的上榜